香港公司注销文件包含:
(1)《结束业务通知书》
(2) 《要求发出不反对撤消公司注册通知书》
(3) 公司撤消注册申请书
(4) 不营运业务声明书 或 核数报告(如公司有运营)
(5)“零”雇员声明书(如公司未运营)
注销流程如下:签署注销申请文件--递交《要求发出不反对撤消公司注册通知书》(税务局)--15个工作天起,取受理回执--递交《结束业务通知书》及《私人公司撤消注册申请书》等--受理--登宪报(3-5个月)--公司撤消申请完成,当天予以解散。
办理时间:
大约5至8个月左右(有关申请会在宪报公布两次。在首份宪报公告刊登后,会有3个月提出反对的期限。处长如在该段期间未有收到反对,便会刊登第二份宪报公告,届时该公司即告解散。申请人会在撤销注册的程序完成及该公司解散之后接获通知。)
正常情况下注销一家香港公司大约需要6-9个月时间,假如注销时间刚好又到期年审的,需要先将年审费用补交完,才可以继续办理注销流程。如果有营业的,公司账务文件,审计报告,结业报告,需要香港执业会计师做账审计,并把应交,欠交的税款及罚款缴清。